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过学生自主申请、学院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查评定,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:
张舜尧助学金:史攀
公示期3天,自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,学院全体师生均可在公示期内到文科创新楼A205办公室查看相关评审材料,对于以上公示内容,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,以电话或面谈方式进行反映。联系人:李老师(23502592)。
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
2016年10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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