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评选范围 在基本学习年限内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个人和集体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就读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研究生可以参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。
(二)研究生班级或其他研究生集体可以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。
三、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
(一)理想远大、热爱祖国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,学习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,思想素质过硬,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;
(二)勤奋学习、勇于创新。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刻苦、善于思考、积极实践,能不断完善知识结构,学习成绩优异,学术成果突出;
(三)全面发展、身心健康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参加体育锻炼,有健康的身体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过硬的心理素质;
(四)严于自律、品格高尚。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热心班级建设,关心同学,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与和谐校园建设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行为文明;
(五)原则上应为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。
四、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
(一)理想信念坚定、道德情操高尚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。政治立场坚定,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,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;
(二)服务大局、甘于奉献。热爱集体,热心为同学服务,积极承担社会工作,不计个人利益得失,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、安全稳定,为创建和谐校园积极开展工作。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,为学校、院(系)和班级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;
(三)勤奋学习、德才兼备。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勤于学习、善于创新,学风严谨、成绩良好,综合测评成绩优秀;
(四)全面发展、积极实践。坚持实践锻炼,注重全面发展, 积极组织和带头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。表现突出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;
(五)原则上应为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
五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能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:
(一)学年内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的;
(二)学年内有学术失范等违纪行为的。
六、先进集体的评选标准
(一)有良好的风气。研究生集体能形成团结互助、健康向上、勇于创新、勤奋学习、恪守诚信、讲求文明的良好风气,成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,学习成绩良好;
(二)有同学信赖的学生干部。学生干部责任感强、踏实务实、团结进取、率先垂范,能团结、凝聚、引领广大同学,能脚踏实地地为广大同学服务,能创造性地开展集体活动,出色完成集体建设任务,群众威信高,工作成绩突出;
(三)有特色突出的集体活动。集体活动丰富多彩,特色突出,效果显著。能组织开展各项健康、有益、旨在提高全体成员集体主义思想和综合素质的思想教育、技能锻炼、社会实践、文娱体育等活动,能充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,满足同学们成长成才的需求;
(四)有健全的管理制度。集体制度健全,管理科学,纪律
(五)有责任心强的指导老师。指导老师工作具有创新性和连续性,方法得当,自身素质高,对集体工作切实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。
七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能被评为先进集体:
(一)集体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;
(二)集体成员参加学校活动出勤率在80%以下的;
(三)集体成员按时注册率在95%以下的。
三好和优干申请者填写《南开大学2015年优秀研究生申报表》,先进集体申请者填写《南开大学2015年研究生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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